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鹤峰县以河湖长制为抓手共同缔造幸福河湖获评湖北省全面推行河湖长制“十大典型案例”

文章来源:楚天经纬 人气:177 发表时间:2024-09-10

近日,从鹤峰县水利局传来喜讯,“中国仙本那”的蝶变历程--鹤峰县以河湖长制为抓手共同缔造幸福河湖获评2023年度湖北省全面推行河湖长制“十大典型案例”。

鹤峰县境内河网密布,水系发达,水资源平均总量为44.6亿立方米,其中地下水总量9.3亿立方米,人均水资源2.07万立方米,占有量居全省前列。

该县坚持保护优先原则,在确保水生态安全前提下,探索利用山水环境,打造生态旅游示范景区。

鹤峰县水利局局长、县河湖长制办公室主任 李敏 表示,锻造本领过硬的干部队伍,牢固树立“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理念,‌坚持以“抓好党建,带好队伍,促进业务”为目标,‌激励党员干部立足岗位作贡献,全面落实河湖长制,打造“河畅、水清、岸绿、景美、人和”的幸福河湖,实现岸水同美、人水相亲、城水共荣。

鹤峰县委常委、县委宣传部部长 郑平  表示,鹤峰县县积极践行“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发展理念,依托丰富的山水资源优势,加快发展水利新质生产力,争当“两山”实践创新示范区建设模范生,奋力谱写中国式现代化湖北实践鹤峰篇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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