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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长阳土家族自治县人民法院办理全省首例“林业碳汇+生态司法”修复案件,被告人向某猎杀一只野兔,自愿认购16.18吨林业碳汇,用于其破坏生态资源的替代性修复,第三方机构向其出具了认购凭证。
近年来,长阳法院在审理破坏环境资源案件中,多次使用增殖放流、补植复绿等方式修复生态环境。而生态修复往往技术复杂、过程漫长,是一项综合系统治理工程。为此,长阳法院探索建立能够充分体现生态服务功能价值的赔偿机制,从有形修复向全面修复转变,推动形成“林业碳汇+生态司法”赔偿机制。
据长阳土家族自治县人民法院 党组副书记、副院长汪娟娟介绍, 在生态环境资源类案件中,存在执行难、修复方式单一、生态修复难以全局统筹等问题,长阳法院探索建立“林业碳汇+生态司法”新机制,弥补生态修复短板,实现生态功能最优效果,助力实现双碳目标。
长阳是第三批国家低碳城市试点地区,今年以来,长阳法院联合县检察院、县林业局发布《关于在破坏环境资源案件中开展生态修复、生态环境损害赔偿适用林业碳汇实施方案(试行)》,正式形成“林业碳汇+生态司法”协同创新机制。未来,将进一步革新生态文明理念,助力国家实现“双碳”目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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